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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务员考试要注意的答题规则

来源:郑州京佳公务员培训学校    时间:2016/4/14 10:47:53

2016年公务员考试即将来临,考生在考试的时候,要注意哪些答题规则呢?郑州京佳公务员培训学校为大家整理了“公务员考试要注意的答题技巧”。

  一、答题作弊,成绩无效
  近年来,政府职位一度成为求职者的选,公务员录用考试随之大热。一个岗位有上万人争夺,竞争激烈程度可见一斑。在残酷的竞争中,为求一个“铁饭碗”不惜作弊的案例也频频被曝出,近年来,在打击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上,频出重拳,中组部、人社部2009年印发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对于抄袭、协助抄袭的考生,应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对于经查实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应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今年新修订的刑法将公务员考录在内的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试卷作答内容雷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今日就《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一个显著变化,是“丰富了应该受到处理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增加了对雷同卷的处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征求意见稿规定,经专门机构鉴定,并经阅卷组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答卷的作答内容雷同的,由录用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答卷的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鉴定机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替考
  征求意见稿对于替考等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一系列违规违纪行为都予以明确处理规定。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自己参加考试的,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保存。
  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五年。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五年:(一)抄袭、协助抄袭的;(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二、未按笔试答题要求作答,将影响笔试成绩
  1、答题卡考生信息填写错误。考生漏填、错填个人信息将会影响笔试成绩。参加笔试每位考生只有一份答题卡,一旦填错就无法挽回,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填写考生信息要谨慎。
  2、折叠答题卡或故意在答题卡上做标记。参加笔试,一般监考老师会提醒考生不要折叠答题卡,尤其是申论答题卡。如果老师没有提醒,在答题卡上也会有严禁折叠答题卡的提醒,考生要严格遵守。考生故意在答题卡上做标记,可能会被判为作弊试卷,成绩无效。
  3、未在指定区域作答。考生答题,要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或在非指定题号下作答的均无成绩。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答题时要看清题号再下笔。
  小贴士:
  体检过程弄虚作假 不予录用 严重者记入诚信档案
  此外,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
  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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